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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B-4
就业移民:第四优先 EB-4
如果您是特殊移民,您可能有资格获得基于就业的第四优先 (EB-4) 签证。
以下特殊移民有资格获得第四优先签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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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教工作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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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移民青少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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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些广播公司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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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些退休官员或雇员G-4国际组织或 NATO-6 文职雇员及其家庭成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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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些在国外的美国政府雇员及其家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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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武装部队成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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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拿马运河公司或运河区政府雇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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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些医生自 1978 年 1 月 9 日起在美国某州获得执照并执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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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富汗或伊拉克翻译或口译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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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雇于美国政府或代表美国政府的伊拉克人;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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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雇于美国政府或国际安全援助部队 (ISAF) 的阿富汗人。
申请基于就业的第四优先移民
要申请基于就业的第四优先移民,您的雇主必须提交一份I-360 表格、美亚混血儿、寡妇(鳏夫)或特殊移民申请表。
如果您有任何疑问,请立即告诉我们。
谢谢你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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