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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B-4

就业移民:第四优先 EB-4

如果您是特殊移民,您可能有资格获得基于就业的第四优先 (EB-4) 签证。

 

以下特殊移民有资格获得第四优先签证:

  • 宗教工作者;

  • 特殊移民青少年;

  • 某些广播公司;

  • 某些退休官员或雇员G-4国际组织或 NATO-6 文职雇员及其家庭成员;

  • 某些在国外的美国政府雇员及其家人;

  • 美国武装部队成员;

  • 巴拿马运河公司或运河区政府雇员;

  • 某些医生自 1978 年 1 月 9 日起在美国某州获得执照并执业;

  • 阿富汗或伊拉克翻译或口译员;

  • 受雇于美国政府或代表美国政府的伊拉克人;和

  • 受雇于美国政府或国际安全援助部队 (ISAF) 的阿富汗人。

申请基于就业的第四优先移民

要申请基于就业的第四优先移民,您的雇主必须提交一份I-360 表格、美亚混血儿、寡妇(鳏夫)或特殊移民申请表

如果您有任何疑问,请立即告诉我们。

谢谢你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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